法律问题

隆达股份:实际控制人浦益龙因香港设立晓达有限公司未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受到外汇行政处罚,注册稿继续披露其不属于重大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6-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隆达股份
审核编号
951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256页、第1-1-49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1年2月2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无锡市中心支局向浦益龙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锡汇检罚[2021]27号),就浦益龙香港设立晓达有限公司未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6,000元。浦益龙于2021年2月22日缴纳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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