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英诺特:发行人无控股股东,叶逢光、张秀杰通过直接及间接持股、一致行动安排共同控制发行人;需关注共同实际控制认定、股份权属清晰性、一致行动协议履行及到期后控制权稳定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6-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英诺特
审核编号
92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36页至第1-1-37页、第1-1-175页、第3-3-1-12页至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无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叶逢光、张秀杰,合计控制公司66.29%的股权,本次发行完成后仍将控制49.72%的股权。两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书》,协议有效期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满5年。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叶逢光及张秀杰,最近二年控制权未发生变更,认定共同控制符合科创板审核问答和《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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