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博电子:发行人通过收购国微电子并整合中国电科五十五所微系统事业部有源相控阵T/R组件业务,需关注该等国资、军工资产划转及业务、资产、人员、技术进入发行人体内后是否影响发行人的主体资格、资产完整性和独立经营能力。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2-06-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博电子
审核编号
102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3页至第1-1-47页、第3-3-1-6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9年,中国电科五十五所将微系统业务(T/R组件业务)相关资产划转至国微电子;国基南方以其持有的国微电子100%股权对发行人增资,发行人通过该安排取得T/R组件业务。该过程涉及财政部同意资产无偿划转、国防科工局原则同意相关军工事项审查、国微电子与中国电科五十五所签署资产无偿划转协议、相关人员及全部业务体系一并由国微电子承接。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初至今于2019年完成对五十五所微系统事业部T/R组件业务整合,除该事项外无其他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及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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