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博电子:发行人曾存在部分员工保留中国电科五十五所事业单位编制并由中国电科五十五所代缴社保、公积金,以及个别员工未缴纳社保或住房公积金的情形,需关注劳动关系独立性、社保公积金合规性及补缴责任。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6-0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南京国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博电子
审核编号
102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2页至第1-1-103页、第3-3-1-11页至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国博电子部分员工曾为事业单位编制,其社保、公积金由国博电子承担,中国电科五十五所代缴;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员工保留事业单位编制的情形不再存续,所有员工均已与国博电子签署劳动合同。报告期各期存在少数未参保或未缴纳住房公积金人员,原因包括退休返聘、外籍员工、当月新入职正在办理手续、个人原因未及时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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