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之杰:发行人前身华之杰有限及子公司华捷电子历史上存在未按期实缴出资、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程序瑕疵,需判断是否影响主体存续及本次发行上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2-05-17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华之杰有限设立时,张家港华之杰和香港佳贸应于2001年9月6日前缴纳首期15万美元、2002年12月6日前缴清剩余85万美元;2002年12月香港佳贸将95%股权转让给超能公司时,原股东尚未出资,超能公司承继出资义务。华之杰有限注册资本最终于2005年4月12日全部缴足并经验资。2007年12月增资事项已取得外资审批及批准证书,但工商变更登记办理时间晚于审批后三十日。华捷电子设立时首期出资逾期,2008年5月增资亦存在逾期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剩余80%新增出资逾期缴纳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