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井松智能: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低且部分控制权来源于表决权委托,存在控制权稳定性及表决权委托安排合规披露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2-05-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姚志坚、阮郭静直接持有发行人31.74%股份,姚志坚通过犇智间接控制6.63%股份,李凌及凌志投资将所持合计14.17%股份对应的提案权、表决权、董事及监事提名权等股东权利委托姚志坚行使。姚志坚、阮郭静合计控制52.53%股份对应表决权;本次发行后,按发行后总股本计算,姚志坚、阮郭静预计控制39.40%股份对应表决权。文件同时提示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较低可能导致控制权变化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