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井松智能:发行人历史上存在估值调整、回购、反稀释、优先认购、共同出售、清算优先等特殊股东权利安排,需关注是否清理完毕及是否存在争议。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5-09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井松智能
审核编号
9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2页至第1-1-64页;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发行人历史投资过程中,芜湖富海、东方禅控、安徽国耀、孙龙宝、林辰商贸、华贸中经、安元基金、中小发展基金等投资人曾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或相关方签署含估值调整、股份回购、反稀释、优先认购、共同出售、清算优先等内容的协议或补充协议。文件披露相关特殊权利安排均已解除或终止,不存在争议或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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