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华海清科:股东协议中特殊权利安排及其对发行上市的影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5-09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20年3月引入13家投资机构时签署的股东协议约定了优先认购权、股权转让限制、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领售权及最惠权等投资人特殊权利安排;2020年5月金浦新潮受让金浦新兴部分股份后作为投资方加入该协议。协议同时约定,共同出售权、反稀释权、领售权及任何可能构成首次公开发行上市法律障碍或不利影响的条款,自发行上市申请获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受理之日起自动中止;如主动撤回申请、未能在提交正式申请后十二个月内通过审核、保荐人撤回保荐或取得发行批文后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发行上市等情形,相关权利自动恢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