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极飞科技:发行人及实际控制人与相关股东曾签署含优先购买权、跟售权、拖带售股权、反稀释权、一票否决权、赎回权、清算优先权等特殊权利条款,需关注发行人作为对赌责任人的条款是否已解除及是否影响发行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5-05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2021年2月26日与各股东签订《广州极飞科技有限公司合资合同》,约定部分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跟售权、拖带售股权、反稀释权、部分董事一票否决权、赎回权、清算优先权等特殊权利。2021年3月1日,公司与全体股东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反稀释权和公司所有回购义务自补充协议生效日起终止且视为自始未生效,其他条款在发行人提交本次发行上市申请并获得受理之日起自动终止;解除前特殊权利条款均未触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