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极飞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方资金拆借、代关联方收取押金、出纳个人代收代付款项、少量现金交易及第三方回款等内控不规范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2-05-05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2018年至2019年极飞有限向彭斌、龚槚钦及厦门极力提供借款;彭斌、龚槚钦借款已于2020年末归还,厦门极力借款已于2021年6月30日前归还。2018年至2020年公司代极云地理向经销商收取基站押金,2020年底后不再新增。东莞极飞存在出纳个人代收废料销售款、代付员工借款及报销等。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少量现金交易,销售现金收款占营业收入比例较小,第三方回款均披露具有真实商业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