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特威:发行人曾搭建以开曼思特威为境外融资及持股平台、以香港智感微和思特威有限为核心业务主体的红筹架构,并于2020年6月至9月实施拆除;需关注红筹架构拆除、香港智感微收购、外商投资信息报送、境外投资备案/证书、外汇登记及纳税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2-04-04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为实施回归境内A股发行上市计划,开曼思特威及其股东于2020年6月启动红筹架构拆除,并于2020年9月完成。2020年8月,思特威有限以117,000,000美元对价收购香港智感微100%股权,作为红筹架构拆除组成部分;相关重组协议约定开曼思特威股东收购思特威有限股权、开曼思特威向股东回购股权、思特威有限收购香港智感微股权、开曼思特威股东增资思特威有限等步骤。就香港智感微股权收购,思特威有限取得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及ODI中方股东对外义务出资业务登记凭证。发行人历次股权变更及整体变更已履行内部审批、外商投资相关报备、工商登记及纳税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