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思特威:发行人部分主要境内租赁房屋未取得/提供不动产权证书,部分转租房屋尚未取得产权人转租许可,且主要境内房屋租赁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需关注租赁合同效力及持续使用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4-0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思特威(上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思特威
审核编号
95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31页至第1-1-233页;第3-3-1-27页至第3-3-1-2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存在6项主要境内租赁房屋,其中第3项、第6项房屋尚未取得/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第6项房屋系由深圳安芯微转租取得,深圳安芯微尚未向深圳思特威提供产权人同意转租的相关同意函;6项主要境内房屋租赁均未办理租赁备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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