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峰岹科技:员工持股平台未遵循闭环原则运行及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2-03-18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申报前设立芯齐投资、芯晟投资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持有公司6.9478%和0.4144%股份。芯晟投资合伙人包括汪钰红、何建霖、高帅、李勇、林敏、王迪、李季、许伟林、许畅泽、冯恩达、王首童、黄晓英、柏玉宏、黄丹红等。根据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合伙协议,上市交易日前合伙人离职或出现其他份额变更情形时做退伙处理,份额转让予指定人;截至申报稿签署日,激励对象退伙的合伙份额均由芯运科技实际控制人高帅回购。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芯齐投资、芯晟投资未遵循闭环原则运行,权益持有人除实际控制人高帅外其余均为公司员工,未履行基金业协会登记备案程序,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其中高帅通过芯齐投资、芯晟投资间接持股承诺36个月内不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