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首药控股:亦庄国投、华盖信诚、春霖投资等投资安排中存在已自动终止但附恢复条款的特殊股东权利或回购义务。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2-2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首药控股(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首药控股
审核编号
85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4页至第1-1-95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亦庄国投2019年5月投资发行人时,与李文军、张静、李明等股东签署的《投资协议》中附有对赌相关条款;2020年12月签署《特殊权利条款之终止协议》,优先购买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共同出售权及领售权、优先财产分配权、最优惠条款、分红权及股权回购条款中创始股东和/或实际控制人的回购义务自上市申报之日起10日前终止,发行人的减资义务彻底终止。除减资义务外,其他已终止条款在上市申报未获受理、撤回、否决、终止审核、不予注册、发行上市失败或未能于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发行上市等情形下可恢复。华盖信诚、春霖投资与李文军签署的补充协议约定发行人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实现合格上市或严重违反协议时,李文军需回购相关股权;补充协议于公司上市申报前10日自动终止,未能合格上市则恢复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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