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莱特光电:发行人及子公司存在继受取得专利、MS专利实施许可事项,需要核查取得方式、价格公允性、权属瑕疵、法律风险及潜在纠纷。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2-02-15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莱特光电
审核编号
913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8-3-55页至第8-3-6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及子公司5项专利为继受取得,其中4项为MS出资的专有技术申请的专利,1项“8-羟基喹啉锂的合成及纯化方法”系莱特迈思于2018年4月无偿受让自莱特光电。MS用于出资的六项无形资产出资前权利人为MS,不存在质押,也不存在授予第三方专利实施许可。另两项专利实施许可由莱特光电与MS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被许可方包括莱特光电及其现有和未来子公司,许可期限至2026年1月31日,相关专利有效期至2036年12月28日,许可期限未超过专利保护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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