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辉芒微: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使用个人卡、员工私人卡代收经营款项、第三方回款和少量现金收款,需关注收入真实性、资金流转规范性、税务处理及内部控制有效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2-01-24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18年度存在使用以员工名义开设并由公司实际控制的个人卡的情形,通过该等个人卡支付公司经营相关费用109.29万元,费用类型主要包括员工工资和部分报销费用等;同期间通过上述个人卡收取少量货款292.05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2.39%,截至2018年末相关个人卡已注销。发行人还存在通过员工私人卡代为收取与经营有关款项的情形,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金额分别约为12.36万元、305.19万元、205.92万元和0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比例分别为0.10%、1.66%、0.67%和0%。报告期内发行人还存在第三方回款,金额分别为455.91万元、941.62万元、333.48万元和9.85万元;少量样品销售存在现金收款,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现金收款金额分别为26.01万元、14.85万元、21.13万元和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