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辉芒微:发行人报告期内社保及住房公积金参缴率未达到100%,需关注是否存在未缴、补缴、行政处罚及实际控制人兜底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1-24 · 终止

公司名称
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辉芒微
审核编号
107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77页至第1-1-78页;第1-1-296页至第1-1-297页;第3-3-1-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公司已与所有在册正式员工签署劳动合同,并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不存在欠缴情形。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及其境内子公司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参缴率约为95.93%、96.30%、96.04%、96.74%,住房公积金参缴率约为95.12%、95.37%、96.04%、96.74%。发行人披露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保或公积金的情况,原因主要包括部分员工于当月15日以后入职,相应社保公积金于次月缴纳,以及公司存在少量境外人员。发行人披露其已按照中国有关社会保险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为员工缴付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及生育保险金,报告期内不存在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亦不存在因违反社会保险监管法律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已开设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并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在缴存期间未有被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处罚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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