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辉芒微:发行人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和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所得税优惠,且个人卡事项涉及税务申报补缴,需关注税收优惠合法性、优惠依赖、纳税合规和潜在补税处罚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2-01-24 · 终止

公司名称
辉芒微电子(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辉芒微
审核编号
107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88页至第1-1-190页;第1-1-199页;第1-1-299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披露,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1-6月,公司分别按照15%、15%、10%和10%的优惠税率缴纳或预缴企业所得税。公司于2016年度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8年度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2019年度再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执行15%企业所得税税率。同时,公司2020年度满足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相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2020年度可执行10%企业所得税税率,2021年度按10%税率预缴。发行人披露针对个人银行账户收付款项所涉税务事项已相应申报并补缴税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许如柏承诺,辉芒电子自成立以来依法纳税,不存在偷税、漏税、欠缴税收,不存在税务登记及征收管理重大违法行为;上市后如因上市前违反税收法律规定被要求补交税款、滞纳金或被处以税收行政处罚,相关税款、滞纳金、罚款由其承担。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