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软科技: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少部分员工未在公司缴纳社保、公积金,以及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代缴社保、公积金的情形,第三方代缴未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2-01-13 · 终止

公司名称
深圳市联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软科技
审核编号
94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6页至第1-1-99页;第3-3-1-30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存在少部分员工未在公司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要为新入职正在办理中及退伍军人。因部分员工需在发行人注册办公地以外城市长期工作,除北京、上海外发行人未在相应城市设立分支机构,发行人通过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在员工实际工作地代缴社保、公积金;2018年末、2019年末、2020年末代缴人数分别为143人、225人、298人,代缴比例分别为34.05%、37.31%、42.21%。发行人披露,第三方代缴行为未完全符合《社会保险法》《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但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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