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亚信安全:发行人曾搭建境外红筹结构,后由田溯宁通过境外及境内两阶段交易拆除红筹并取得控制权,需关注交易程序、价款支付、权属争议及控制权稳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2-01-10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发行人设立时股东为亚信香港,亚信香港由亚信BVI全资持有;亚信BVI曾由亚信开曼持有70%股权、趋势科技持有30%股权。田溯宁通过其控制的CCTP收购亚信BVI 70%股权,并通过其控制的亚信信远、亚信融信收购亚信香港直接持有的亚信安全有限50.2246%股权。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实质为一次交易,目的是由田溯宁取得调整后亚信安全有限控股权并由境外持股回归境内持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