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亚信安全:发行人历史股东协议曾约定投资人董事一票否决权、回购权、优先认缴权、优先购买权、共同出售权、优先清算权、反稀释、最惠条款等特殊股东权利,部分特殊股东权利在发行上市失败等情形下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方自动恢复。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2-01-1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亚信安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亚信安全
审核编号
84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0页、第1-1-4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20年7月10日,亚信安全有限、田溯宁、投资人股东及亚信恒信签署股东协议,约定投资人董事一票否决权及多项特殊股东权利。2020年9月24日,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整体变更后的特殊股东权利。2021年1月31日,全体股东签署补充协议之二,约定终止投资人董事一票否决权和反稀释条款且不可恢复;涉及发行人的回购权等相关义务保持终止且不可恢复,发行人不再是对赌条款义务人;如发行上市申请被撤回、驳回、不予审核、终止审核、不予核准、不予注册、未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完成发行或中介机构说明未完成合格发行上市,上述特殊股东权利中涉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转出方相关义务自动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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