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创尔生物:发行人存在未能取得完整核查资料的非自然人股东及“三类股东”,并涉及“三类股东”是否符合资管新规整改、锁定期及减持安排要求的问题。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穿透、三类股东及入股核查 · 2021-12-31 · 终止注册
公开摘要
截至2020年5月31日,发行人11名股东属于“三类股东”,合计持股684,779股、占0.8056%。其中3名不存在杠杆、分级、多层嵌套等需整改规范情形,6名开放式基金已就不规范情形出具整改承诺,恒宇天泽泰山十号私募投资基金、勤律恩舍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名“三类股东”未提供资料,暂无法确认其是否存在需整改规范情形。法律意见书还披露,共青城沁雪泓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东莞勤达供应链有限公司2家非自然人股东未提供资料,暂无法确认其是否为私募基金或私募基金管理人;上述2家非自然人股东合计持股32,551股,占0.04%;未提供资料的2名“三类股东”合计持股30,200股,占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