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医集团:员工持股平台、私募基金备案属性、股份锁定减持安排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规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12-29 · 终止
公开摘要
发行人存在员工持股平台安排。披露的各持股平台除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外,没有其他对外投资,未从事具体业务,不涉及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上海通权、上海穗育、上海穗卓、上海穗辉、上海穗咏、上海穗鑫、BTI均不属于《私募基金管理办法》规范的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在基金业协会办理备案手续。发行人还制定拟上市后实施的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2020年11月至12月经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及公示程序,并于2020年12月16日同意以2020年12月18日为授予日,向154名激励对象授予913.64万份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所获股票占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7.31%,未设置预留权益,本次发行上市前激励对象不得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