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大医集团:实际控制人控制比例较高及一致行动安排下的公司治理约束。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2-29 · 终止

公司名称
西安大医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大医集团
审核编号
99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5页至第1-1-66页、第1-1-34页、第1-1-206页至第1-1-207页、第3-3-1-11页至第3-3-1-1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公司董事长、核心技术人员刘海峰与副董事长、总经理、市场总监Bona Lau为父女关系,二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公司63.14%的股权。其中刘海峰通过大医通汇及其控制的上海通权合计控制公司38.37%的股权;Bona Lau控制的CMC持有公司24.77%的股权。2018年1月1日,刘海峰、王斌、Bona Lau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层面相关事项保持一致行动,发生意见分歧或纠纷时以刘海峰意见为准。发行人披露实际控制人刘海峰和Bona Lau本次发行前能够对公司实施有效控制,如滥用控制权地位、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且无法从制度层面约束,公司将面临实际控制人不当控制风险。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