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迈威生物:9MW0113合作开发、9MW3311境外合作开发及共同专利许可、收益分配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12-23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9MW0113由发行人及泰康生物与君实生物及苏州众合合作开发,协议及补充协议约定设立合资公司作为MAH并由发行人或其子公司负责销售、生产转移后负责生产,仍存在未尽事项无法达成一致或协议终止导致合作无法实施的风险。9MW3311非中国市场部分区域合作开发已与ABPRO签署《合作与许可协议》《联合承诺书》《第一修订案》等协议,ABPRO取得合作区域内开发和商业化权利,发行人有权收取里程碑款及销售分成,但存在协议终止或无法继续合作风险。9MW3311在发现阶段利用了与格物智康共同申请中的专利,发行人已将共同申请中专利以普通许可方式授权ABPRO使用;截至注册稿签署日,发行人尚未就专利使用费分配与格物智康达成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