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迈威生物:注册稿阶段股权激励执行、普铭生物原合作框架终止、诺艾新子公司股权激励完成及股东特殊权利条款终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特殊股东权利、对赌及回购安排 · 2021-12-23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迈威(上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迈威生物
审核编号
802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122至1-1-129页、第1-1-490至1-1-49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普铭生物原《合作框架协议》项下股权激励因王骊淳离职及各方协商已终止,发行人改为在员工持股平台真珠投资中向任红媛、王晋、毕建军各授予对应20万股的有限合伙出资份额,工商变更已办理;2021年7月发行人与王骊淳签署终止协议,原《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均已终止该协议。诺艾新方面,发行人已完成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增资,2021年5月因激励条件成就,董事会同意向诺艾新技术团队转让合计200万元出资额,2021年8月完成工商登记,相关股权激励已执行完毕。员工持股平台截至注册稿签署日合计授予2,609.83万股激励份额,仍约定服务期、考核、限售及闭环管理。股东特殊权利方面,2020年3月各方签署《股东协议》,约定优先认购权、优先购买权及共同出售权、反稀释、领售权、优先清算权、回购权、更优惠条款等;2021年11月9日各方签署终止协议,确认特殊权利已于首次递交上市申请材料之日起自动终止,原《股东协议》彻底终止且不存在效力恢复约定,生效期间未触发回购、估值调整或赔偿责任,亦无争议或潜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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