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希荻微:发行人部分租赁物业存在出租方未能提供有权出租证明及租赁合同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业务资质、许可及行业监管 · 2021-12-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截至申报稿签署日,发行人及控股子公司在中国境内承租房屋共10处;其中第10项租赁物业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书,但已提供租赁房屋建筑物所占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除第7、9项租赁物业外,其余租赁物业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发行人披露未收到有关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亦未因该等问题受到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主管部门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