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希荻微: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希荻微报告期内曾因2017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12-16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2018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国税浦十五简罚〔2018〕114号),因上海希荻微2017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对上海希荻微处以500元罚款。上海希荻微已于2018年5月9日付讫罚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2021年4月2日出具《税务证明》,确认上海希荻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