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希荻微:发行人子公司上海希荻微报告期内曾因2017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受到税务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12-1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广东希荻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希荻微
审核编号
896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14页至第1-1-215页、第3-3-1-50页至第3-3-1-52页、第3-3-1-58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8年5月9日,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第十五税务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沪国税浦十五简罚〔2018〕114号),因上海希荻微2017年第四季度所得税未按规定申报,对上海希荻微处以500元罚款。上海希荻微已于2018年5月9日付讫罚款。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浦东新区税务局于2021年4月2日出具《税务证明》,确认上海希荻微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未发现有欠税、偷逃税款和重大违反税收管理法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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