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百济神州:发行人章程载有可发行未指定类别股份、调整股份权利等反收购安排,注册阶段问询关注其是否构成或可能导致表决权差异安排,以及现有措施能否确保符合科创板相关规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2-14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百济神州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百济神州
审核编号
84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8-3-6至8-3-9页、第8-3-24至8-3-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及补充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公司章程包含5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未指定类别股份,董事会可决定未指定类别股份类别,并可通过调整已发行股份权利、发行特殊权利股份等方式实现反收购目的。发行人已于2021年9月14日出具不设置表决权差异安排的承诺函,承诺本次A股发行完成前以及保持科创板上市期间不会发行拥有特别表决权的新股,亦不会调整已发行普通股表决权以使其拥有特别表决权,除非届时适用中国法律法规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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