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容汇锂业:参股公司西藏麻米措尚未取得麻米错盐湖采矿权证纸质证书,且发行人第二阶段收购安排以采矿权证取得情况为重要条件。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产权属、资产转让及重组 · 2021-12-11 · 终止

公司名称
江苏容汇通用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容汇锂业
审核编号
79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5页至第1-1-86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持有西藏麻米措12.60%股权。2017年4月12日,发行人与王伟、王刚及西藏麻米措签订《框架协议书》,约定分两阶段收购西藏麻米措股权:第一阶段以25,841.70万元收购12.60%股权;第二阶段拟以76,536.30万元收购38.40%股权,2,500万元意向金转为第二阶段收购定金。王伟、王刚及西藏麻米措承诺采矿权证正在办理,西藏麻米措取得采矿权证及麻米错盐湖开发权利不存在法律障碍。2020年11月6日,各方签订补充协议,将第二阶段收购时间顺延至2022年11月28日前,收购价格调整为83,569.70万元,并约定如届时前三个月内西藏麻米措仍未取得采矿权证纸质证书,发行人有权终止第二阶段收购并要求王伟、王刚三年内返还2,500万元定金。2020年4月,西藏麻米措已申请探矿权转采矿权,西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受理并出具《采矿权使用费、价款收取通知》,载明采矿许可证号、有效期等;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西藏麻米措尚未取得采矿权证纸质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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