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雅达电子:雅达有限设立时中外双方股东未按期履行出资义务且未办理注销登记,以及2007年以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时因补缴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税款导致出资不实。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出资瑕疵及验资 · 2021-11-30 · 终止
公开摘要
公司前身雅达有限1994年设立时注册资本580万元,中方机械总公司认缴295.80万元、外方智乐模型优惠店认缴284.20万元;雅达有限成立至2004年中外合资经营期限届满,中外双方股东均未履行出资义务,河源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确认雅达有限从未收到中外双方股东投入的资本金。2007年雅达有限以未分配利润1,200万元转增注册资本,但因需补缴2006年度及以前年度外商投资企业税收优惠少缴税款3,887,262.65元,补缴税款后的未分配利润低于转增资本,形成出资不实383,261.83元,占增资后注册资本2,000万元的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