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德冠新材:发行人共同实际控制人认定及《一致行动协议》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11-26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广东德冠薄膜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德冠新材
审核编号
64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6页至第1-1-48页;第3-3-1-16页至第3-3-1-1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实际控制人为罗维满、谢嘉辉和张锦棉。本次发行前,三人直接持股合计13.5634%,并通过德冠集团控制公司50.8618%股份,最终控制公司64.4252%股权。2020年5月22日,三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约定涉及德冠新材料重大决策事项行使表决权时事先协商并一致行动;确实难以达成一致意见时,在不损害发行人及股东权益的情况下以罗维满意见为准;协议有效期至德冠新材料上市之日起满三十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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