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泛海统联:员工持股平台泛海统联(合伙)未按照“闭环原则”运行。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11-22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深圳市泛海统联精密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泛海统联
审核编号
82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8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泛海统联(合伙)为员工持股平台,其已承诺自公司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根据合伙协议及股权激励协议,合伙人拟转让合伙财产份额的,普通合伙人享有第一优先购买权,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其他合伙人均不购买,转让方可向其他第三方转让。因此,员工持股平台未执行“员工所持相关权益拟转让退出的,只能向激励计划内的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的规定,未按照“闭环原则”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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