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泛海统联:员工持股平台未按“闭环原则”运行,且股权激励协议中的离职条款及财产份额转让限制构成等待期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11-22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注册稿招股说明书披露,泛海统联(合伙)合伙人拟转让财产份额时,普通合伙人及其他合伙人享有优先购买权,若均不购买,转让方可以向第三方转让,因此未按“闭环原则”运行。注册稿进一步披露,股权激励对象取得财产份额后三年内转让受到限制,第一年至第三年内可转让比例分别受10%、20%、30%等限制,其余份额需以0元转让给普通合伙人;过错离职时全部份额应以原价转让给普通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