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盛美股份:发行人部分租赁房产未取得房屋权属证明,部分租赁房产存在抵押,且部分境内租赁未办理租赁登记备案。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10-27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盛美股份
审核编号
50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44页、第1-1-164页至第1-1-167页、第3-3-1-22页至第3-3-1-23页、第3-3-1-2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发行人承租的上海张江高科技园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位于蔡伦路1690号4幢的5,900.28平方米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约占发行人主要生产经营场所面积的30%,用于办公、研发和仓库,并拟用于高端半导体设备研发项目。发行人承租的上海盛帷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位于川宏路365号2幢的9,629.87平方米房产存在抵押。法律意见书另披露,发行人有7处租赁房产合计6,429.45平方米未能提供房屋权属证明;除一处无锡租赁房产外,其他境内租赁合计18,447.04平方米未办理租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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