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想集团:发行人设立时存在1股股份由吴礼益以信托方式代南明有限持有的历史信托持股安排。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权代持及委托持股 · 2021-10-08 · 终止

公司名称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想集团
审核编号
8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8页至第1-1-69页;第3-3-1-13页、第3-3-1-15页至第3-3-1-16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发行人于1993年10月5日在中国香港注册成立,设立时已发行1股股份予南明有限及1股股份予吴礼益,并由吴礼益以信托方式代南明有限持有。根据1993年10月10日南明有限与吴礼益签订的《DECLARATION OF TRUST》,吴礼益作为受托人持有该受托股份及其红利、股息,须按南明有限指示转让、支付、处理股份及相关权益,并按南明有限指示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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