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想集团:发行人存在协议控制架构,涉及VIE协议效力、外商投资监管、控制权、强制执行、经营资质及税务等法律风险。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境外投资、外汇及跨境合规 · 2021-10-08 · 终止

公司名称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想集团
审核编号
8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64页至第1-1-66页、第1-1-241页至第1-1-248页;第3-3-1-17页、第3-3-1-2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1年3月31日,发行人通过VIE协议控制北京纳远明志信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北京天联行健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神奇工场科技有限公司、雅胜长青(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知己行远(天津)科技有限公司、知己行远(北京)科技有限公司、知己行远(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等主体。相关VIE公司及其股东与相应WFOE签署贷款/借款协议、独家咨询与服务协议、独家购买权协议、股权质押协议、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或授权委托书等法律文件;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全部协议控制法律文件中涉及的股权质押均已依法办理股权质押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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