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想集团:联想(上海)一处自有房产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且该房屋用于对外出租,涉及处置审批、补缴土地出让金或土地增值收益、租金中土地收益上缴等法律要求。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国有资产及集体资产程序 · 2021-10-08 · 终止
公开摘要
联想(上海)拥有位于上海市长宁区天山支路201-209号的房屋建筑物,对应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划拨,房屋用途为办公,目前该房屋用于对外出租。联想(上海)目前正在履行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租金合计为32.33万元/年;该房屋为非自用生产用房,面积占发行人及其子公司自有房屋总建筑面积的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