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联想集团:发行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共同投资情形,涉及出资价格公允性、关联交易及是否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核查。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股东及董监高适格性 · 2021-10-08 · 终止

公司名称
联想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联想集团
审核编号
86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10页、第1-1-117页至第1-1-118页;第3-3-1-28页至第3-3-1-2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同投资公司包括深圳联想懂的通信有限公司、联想教育、平安联想、北京联想云科技有限公司、茄子控股、鼎道智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国民认证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相关企业中,部分由发行人控制企业以1元/注册资本出资设立,部分由发行人子公司以象征性对价受让未实缴认缴出资额并以1元/注册资本认购新增注册资本,Lenovo United II Limited取得茄子控股普通股股份对价低于同轮次认购A系列优先股股份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外部投资人入股价格。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上述共同投资企业间采购、销售金额较小,交易价格公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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