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珠海冠宇: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转贷、超真实交易关系票据融资、关联方资金拆借及财务人员个人卡收付款等内部控制不规范事项。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公司治理及内部控制 · 2021-09-08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珠海冠宇
审核编号
771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218页至第1-1-220页;第3-3-1-41页至第3-3-1-42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2017年,哈光宇电源通过发行人转贷金额65,224.68万元;2017年及2018年1月,哈光宇电源通过发行人进行超过真实交易关系的票据融资金额71,821万元,2017年发行人通过冠宇新能源票据融资11,800万元;2017年及2018年,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资金拆借,相关本金及利息已归还完毕;2017年及2018年1-2月,发行人通过财务人员个人银行卡收取供应商赞助款、废纸皮销售款合计159.01万元用于员工过节费,并已纳入账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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