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富吉瑞: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关联方存在关联担保、资金往来、资产转让及应收应付款项,需关注是否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是否构成资金占用或影响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资金拆借、资金占用及担保 · 2021-09-0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富吉瑞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富吉瑞
审核编号
843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9-21页;第151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法律意见书披露,发行人与关联方在报告期内存在关联担保、关联方资金往来、关联方资产转让、支付关键管理人员薪酬以及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等关联交易。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担保均为发行人接受关联方担保,已经发行人股东大会确认。报告期内公司存在与关联方资金拆借情形,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向关联方拆出资金已清理完毕,自关联自然人处借入的资金均已偿还完毕。招股说明书亦披露,公司与瑞吉富科技、上海兆韧之间存在资金往来,除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其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企业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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