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同益中:发行人存在部分员工住房公积金未缴纳及由国投贸易、无锡华燕代缴员工工资、社保及公积金的情形。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9-01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北京同益中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同益中
审核编号
745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86页至第1-1-87页、第1-1-168页、第3-3-1-53页至第3-3-1-5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有101人未缴纳住房公积金,系农业户口,自愿放弃缴纳公积金,相关人员已出具承诺且公司提供宿舍。报告期内,部分员工工资、社保、公积金由公司承担并通过国投贸易代缴;2017年无锡分公司部分员工社保关系仍在无锡华燕处,由无锡分公司及个人负担社保、公积金并支付给无锡华燕代缴,2017年9月前述员工社保关系已转至无锡分公司。申报稿还披露截至2020年6月末,黄兴良、谢云翔、余燕飞等7人在国投贸易处缴纳社保和公积金,实际费用由同益中承担,2020年8月余燕飞等3名员工已由同益中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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