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中天海缆: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股权激励安排、私募基金备案属性、闭环原则适用及股份锁定承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员工持股平台及股权激励 · 2021-08-30 · 终止

公司名称
中天科技海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中天海缆
审核编号
899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92页至第1-1-97页;第3-3-1-12页至第3-3-1-14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共有天津毓鸿、天津毓锦、天津毓秀、天津毓程、天津毓远五个员工持股平台,分别直接持有公司5.96%、3.76%、0.79%、0.25%、0.19%股份。员工持股平台通过增资入股取得发行人股权,增资价格低于同期公司股权市场价格,发行人已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462.81万元。文件披露员工持股平台不存在以非公开方式向投资者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办理私募基金备案。根据合伙协议,未限定合伙人所持权益只能向合伙企业内员工或其他符合条件的员工转让,且天津毓鸿、天津毓秀、天津毓程、天津毓远4个持股平台未承诺所持公司股份自上市之日起至少锁定36个月,因此员工持股平台不遵循“闭环原则”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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