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新锐股份: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虹锐咨询租赁生产办公房产,同时报告期内存在多类关联交易,涉及关联交易公允性、资产完整性及独立性。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实际控制人、控制权及一致行动 · 2021-08-25 · 注册生效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公司租赁实际控制人控制的虹锐咨询房产作为行政管理总部和型材事业部生产办公场所,其中生产厂房6,126.47平方米、办公用房1,587.70平方米。法律意见书披露报告期关联交易包括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劳务、租赁房屋、资金拆借、资产转让、债务重组、出售或购买子公司股权、关联担保,以及虹锐投资代付薪酬、代收废料销售回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