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宏微科技:报告期内曾使用劳务派遣用工及规范化处理。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劳动用工、劳务派遣及劳务外包 · 2021-08-10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江苏宏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宏微科技
审核编号
810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1-103页、第3-3-1-1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申报稿披露,报告期内发行人为提高管理效率、满足PQC检验员、IQC检验员等部分岗位用工需求,通过具备劳务派遣经营资质的单位派出劳务人员;报告期各期末劳务派遣人数分别为7人、14人、6人、25人,占用工总量比例分别为2.22%、4.20%、1.67%、6.38%,未超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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