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熵能新材:珠海平一因UV光解设备部分紫外线灯管不亮、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收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被处罚10万元。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环境保护合规 · 2021-08-09 · 终止
公开摘要
招股说明书披露,根据珠环听告字[2021]35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珠海平一因UV光解设备两组紫外线灯管不亮,属于不正常运行,珠海市生态环境局拟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及相关自由裁量规则、标准,对珠海平一处以10万元罚款。截至招股说明书出具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尚未对珠海平一作出处罚。2021年6月7日,珠海市生态环境局复函表示,珠海平一通过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违法行为,不属于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规定的情节严重、应责令停业关闭情形。发行人报告期后行政处罚披露部分亦载明,2021年3月21日珠海平一收到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拟处罚款10万元;2021年6月复函确认该事项已依法立案查处但尚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已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