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光电气:2018年分立剥离非主业资产后,部分分立新设公司员工劳动关系未及时变更,发行人继续代缴其社保公积金。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 · 2021-08-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光电气
审核编号
74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5页、第3-3-1-19页、第3-3-1-23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延续披露,2018年国光电气采用存续分立方式剥离教育、地产、物业等与主营业务不相关的业务主体,原主营业务由分立后的国光电气承继。因分立新设公司员工原均与发行人签订劳动合同,部分员工不愿或尚未将劳动合同变更至分立新设公司,发行人曾代弘腾科技、尚合管理、优服物业、欣兴物业等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自2020年1月1日起,发行人不再为欣兴物业以及房地产公司、新产业公司员工代缴,但截至注册稿相关披露口径,仍存在为弘腾科技、尚合管理、优服物业员工代缴的情况,费用由相关公司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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