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国光电气:2020年4月,部分时任董监高将所持发行人股份一次性过户至控股股东新余环亚名下,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25%,违反《公司法》关于董监高任职期间年度转让比例限制的规定,形成股权转让瑕疵。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历史沿革及股权清晰 · 2021-08-06 · 注册生效

公司名称
成都国光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国光电气
审核编号
746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1-1-36页至第1-1-37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2020年4月,蒋世杰、蔡京淮、宋德明等公司董监高将所持股份合计43.6604万股过户至控股股东新余环亚名下,当年转让的股份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控股股东新余环亚收购发行人时任董监高的股权存在一定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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