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蓝箭电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税务发票遗失处罚及网络虚假宣传行政处罚。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8-05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蓝箭电子
审核编号
644
审核阶段
申报稿
页码
第188-189页;第41-42页、第48-4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2项行政处罚,均披露为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2017年4月5日,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因发行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发行人罚款80元。2018年5月10日,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发行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含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内容,认定其属于利用网络对商品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鉴于违法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责令发行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