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题

蓝箭电子: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2项行政处罚,注册稿披露均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上交所IPO · 科创板 · 税务合规及税收优惠 · 2021-08-05 · 终止注册

公司名称
佛山市蓝箭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简称
蓝箭电子
审核编号
644
审核阶段
注册稿
页码
第209-210页;第41-42页、第48-49页
来源
上交所IPO

公开摘要

注册稿披露,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2项行政处罚:2017年4月5日,佛山市禅城区国家税务局因发行人遗失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出罚款80元的行政处罚;2018年5月10日,佛山市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发行人在网站上发布的信息含有引人误解的虚假内容,认定属于利用网络对商品经营者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鉴于违法时间较短、社会危害性较小,责令发行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国家税务总局佛山市禅城区税务局及佛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征信/证明,除上述事项外不存在其他处罚或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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